《關于推行辦稅人員實名辦稅的公告》政策解讀
發(fā)布時間:2017-07-28 / 已被瀏覽 次
1.什么是實名辦稅?
實名辦稅是對納稅人的辦稅人員身份確認的制度。辦稅人員在辦理涉稅事項時提供有效個人身份證明,稅務機關采集、比對、確認其身份信息后,辦理相關涉稅事項。
2.辦稅人員是指哪些人?
辦稅人員包括辦理涉稅事項的法定代表人(包括負責人、經(jīng)營者,簡稱法定代表人)、財務負責人、辦稅員、稅務代理人和經(jīng)法定代表人授權的其他人員。
3.辦理哪些業(yè)務需實名辦稅?
在本市網(wǎng)上辦稅服務廳、各實體辦稅服務廳辦理下列業(yè)務時要求實名辦稅:
(一)新設立“一照一碼”市場主體辦理登記信息補錄業(yè)務;
(二)發(fā)票領用業(yè)務;
(三)全市跨區(qū)通辦業(yè)務;
(四)稅務機關規(guī)定的其他事項。
4.稅務機關需要采集辦稅人員的哪些信息?
稅務機關采集辦稅人員身份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證件號碼、移動電話號碼、人像信息等。
5.辦理涉稅事項時,提供有效個人身份證明指哪些?
有效身份證件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中華人民共和國臨時居民身份證、港澳居民來往內(nèi)地通行證、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永久居留證、外國公民護照。
6.如何才能得知,個人信息是否已采集或驗證呢?
稅務登記系統(tǒng)內(nèi)已存有身份信息的辦稅人員,稅務機關將集中組織身份驗證,辦稅人員可自本公告實施之日起登陸上海稅務網(wǎng)(www.tax.sh.gov.cn)網(wǎng)上辦稅服務廳查看驗證結果。
對未采集身份信息以及身份驗證失敗的辦稅人員,應主動通過登陸網(wǎng)上辦稅服務廳或在本市各實體辦稅服務廳進行身份信息采集和驗證。
7.在實體辦稅服務廳采集身份信息時,除出示稅務登記證件(稅務登記證或加載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登記證照)外,還需要提供哪些資料呢?
辦稅人員是法定代表人,出示本人身份證件原件;
辦稅人員是財務負責人、辦稅員或被授權的其他人員的,出示本人身份證件原件、《授權委托書》原件;
辦稅人員是稅務代理人的,出示本人身份證件原件、《授權委托書》原件、稅務代理協(xié)議(合同)原件。
8.辦稅人員實名辦稅后,辦理涉稅事項時需要提供什么資料呢?
已通過身份驗證的辦稅人員在本市各實體辦稅服務廳辦理本公告規(guī)定范圍的涉稅事項時應提供身份證件原件,無需提供稅務登記證件、身份證件復印件等材料。
9.此項規(guī)定何時開始實施呢?
公告自2017年8月1日起施行。
2017年8月1日至2018年1月31日為過渡期。過渡期內(nèi),未采集身份信息以及身份驗證失敗的辦稅人員應主動辦理身份信息采集和驗證。
2018年2月1日起,稅務機關僅受理已通過身份驗證的辦稅人員申請的本公告規(guī)定范圍的涉稅事項。
10.辦稅人員信息發(fā)生變化怎么辦?
辦稅人員變更或《授權委托書》到期的,應于變更之日起30日內(nèi)辦理身份信息變更和采集;
辦稅人員的移動電話號碼等已采集身份信息發(fā)生變化的,應于實際變化之日起30日內(nèi)辦理信息變更。
11.被采集的個人信息安全嗎?
本市各級稅務機關依法采集、使用和管理辦稅人員的身份信息,并承擔信息保密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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